浙江危险品进出口报关/进口危险品昆山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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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创危险品报关咨询:13580891024(微信同号)邮箱297309909@qq.com 李凯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作为一类“谈虎色变”的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在进出口环节,如果出现伪报、瞒报、错报,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如何保障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规范性,听小编一一道来。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作为一类“谈虎色变”的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在进出口环节,如果出现伪报、瞒报、错报,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如何保障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规范性,让小编给您一一道来。

NO.1

哪些产品是危险化学品

按照我国现行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9项,符合任意一项危险特性的产品,即为危险化学品。

物理危害:

健康危害:

危险特性象形图

判定某种产品是否具备上述危险特性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事情,需要精密的仪器和测试方法,作为非实验室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原安监总局所颁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来查询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NO.2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海关监管要求

监管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监管范围:

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现行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为2015年发布。按照公告要求,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均需申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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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1);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五、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七、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八、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九、本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18日

检验要求:

一、对于产品: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应符合技术法规及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应符合技术法规及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对于包装:

(一)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应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二)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海关小贴士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化学品,无论是否被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都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积极配合海关实施检验。

NO.3

如何正确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

进口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时,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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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要素)

    (企业名称)申报的 (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为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使用包装UN标记         ,从      国家(或地区)进口至中国。

      以上申报货物的危险特性与其要求的包装类别相一致,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等国际规章要求,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出口申报: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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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要素)

    (企业名称)申报的(商品名称)(HS编码:      ,化学品正式名称:       ,联合国UN编号:        ),共      (桶/袋/箱等)        (吨/千克),包装UN标记                 ,出口至     国家(或地区),与提交的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报告(报告编号:      )检测的产品一致,并经自我检验合格。

    以上申报货物的安全数据单及危险公示标签符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基本要求,使用包装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的相关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企业对以上声明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NO.4

不合格案例

一、未如实申报:

某海关查验人员对一批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验,发现报关单第3项货物申报为消毒巾,实际为消毒液,货物成分表中标注酒精含量75%±5%,初步研判为危险化学品。经分类鉴别,该货物为第3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条目,属于危险化学品。该海关初步判定该批货物存在伪报品名、逃避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监管等问题,移交缉私部门做后续处置。

二、包装使用不当:

某海关受理一批出口氨水检验工作。氨水联合国编号为2672,属于第8类腐蚀性物质,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具有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道刺激以及危害水生环境等危险特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的包装类别为III类。

经现场检验,该批货物所采用包装封口漏液,且灌装量过满,超过了包装总容积的98%,不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和SN/T0370.3-2012标准要求,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出具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出口。

三、未申请包装使用鉴定:

某海关现场查验一批出口货物发现,该批货物为免洗洗手液,乙醇含量为75%,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出口需要实施法定检验,但产地海关反馈未查询到涉案货物在产地的报检信息,该批货物亦未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该公司存在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检而擅自出口的违法行为,该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广州化妆品进口备案代理

【设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2000元/产品
【办理条件】
三、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依据《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四、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五、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
(五)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市售产品说明书;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1件。
【报送材料目录】 六、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助变更和被收购合并两种情况):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供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必要时卫生部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产品名称的变更:
(1)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2)申请变更产品名称SPF值或PA值标识的,须提供SPF或PA值检验报告,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
3、备注栏中原产国(地区)的变更:
(1)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2)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3)变更后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4)变更后原产国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5)变更后原产国实际生产现场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进口产品,必要时卫生部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以上资料原件1份。
4、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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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湿水进口报关文件/进口保湿水清关资料

保湿水进口清关方案流程
1:发货前客户提供产品标签设计稿图片、成分表、翻译进行评审产品。
2:签署合同(并提供相关公司证件及联系方式备案).公司安排一对一客服跟进整个进口对接服务
3: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资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4.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5.授权书:生产商授权收货人办理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事宜的中方公证书(列明授权品牌)。)
4:进口产品标签预审核及备案(一站式100%一次性成功备案)。
5:客户提前提供国外合同、发票、装箱单、相关官方证书原件(原产地证书)。
6:安排国外发货到大陆指定港口
7:货到码头后进行迅速跟船公司换单,进行报检、报关
8:海关出税单后缴税放行,安排运输送至客户仓库
9:商检总局进行产品后续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及购买CIQ标志货物准予销售流通和使用。
10:客户公司将报关单在外管局核销及付外汇,海关税单增值税进行抵扣。
进口化妆品报关、报检、标签备案(100%一次性通过)、
检验检疫办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和CIQ标识办理、国际物流、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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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湿水进口报关海关编码 33049900.99
商品名称 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其他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但药品除外)
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包装规格;4:品牌;5:GTIN;6:CAS;
法定第一单位 千克 法定第二单位 件
保湿水进口关税:6.5%
保湿水进口报关增值税:16%
消费税率 完税价格≥10元/克的,税率为15%

化妆品进口清关一般贸易都要交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具体按HS编码定(你没列出清单明细难查询税率)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关税完税价*(1+关税税率)+消费税)*增值税率

化妆水开封后保质期
开封后的护肤品的保鲜只有6个月,而化妆品就会比较长一点。等到半年过后以后开封过后的护肤品的营养成分就大大的流失,差一点的护肤品则一点营养成分都没有了。所以开封后的护肤品应该在6个月之内用完。

不用的时候应该放在冰箱的保鲜层,保住它的营养成分。放在冰箱是不会有毒的。

化妆水的正确使用方法

1、不可变的法则:洗完脸马上用化妆水

大家都知道刚洗完的脸部是最干燥的,而且随着时间过得越久化妆水的吸收率也就越低。所以,洗完脸后马上使用化妆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越早使用化妆水保湿效果越明显。特别在肌肤容易变得干燥的冬季,洗完脸马上使用化妆水更是成为不可动摇的法则。

2、用量越多越好?

化妆水在使用时,比起用量不够,多一点固然有利于肌肤的保养,但也没必要过多地使用。基本上,按照各个产品使用说明的用量使用即可。如果想要有更好的效果,那么可以把基本用量分成2~3次使用,这样可以使化妆水更好地渗透到肌肤,不浪费地给肌肤充足的水分。

3、使用化妆棉

优点:清爽类型的化妆水和质地稀薄的化妆水适合配合化妆棉使用,可以轻松使化妆水渗透到深层肌肤,并均匀地覆盖整个脸庞。另外,化妆棉还适合会因手掌温度而被吸收的化妆水。其次,棉花轻柔的特质使在用化妆水的过程中达到去角质、再次清洁的效果,使肌肤滑嫩。

缺点:使用了化妆棉会增加化妆水的使用量,所以为了不浪费,我会把剩下的化妆水按脖子→手腕→胳膊→手肘→膝盖→胸线的顺序拍打,容易显现年龄的其他部位也要呵护到哦!肌肤肿起或出现不适的时候不要过度用化妆棉摩擦肌肤,否则可能会刺激肌肤或使肌肤状况恶化。

4、直接用手

优点:手的肌肤直接接触化妆水,可以知道自己肌肤对与化妆水的反应状况。手的温度可以使化妆水容易渗透到肌肤。有的化妆水经过手的温度升温后可以有更好的效果。

缺点:化妆水会渗透到手上,以至于不能均匀地覆盖脸部,而且化妆水容易被污染。

使用化妆水时,手、化妆棉的使用各有优缺点,所以要根据自己肌肤的状态和化妆水的质地来选择使用的方法才是正确的选择。

唇膏进口报关资料/进口唇膏清关单证

唇膏是最原始、最常见的口红的一种,一般是固体,质地比唇彩和唇蜜要干和硬。唇膏已成了我国现代女性的常用化妆品。在口唇上涂一层恰到好处的唇膏能使人显得格外娇媚。色彩饱和度高,颜色遮盖力强,而且由于是固体一般不容易由于唇纹过深而外溢,常用它来修饰唇形、唇色。

唇膏进口报关海关编码 33041000.91
商品名称 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其他唇用化妆品
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包装规格;4:品牌;5:GTIN;6:CAS;
唇膏进口关税:10%
唇膏进口增值税:16%
唇膏消费税率 完税价格≥10元/克的,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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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膏进口报关海关编码 33041000.11
商品名称 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含濒危植物成分唇用化妆品
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包装规格;4:品牌;5:GTIN;6:CAS

唇膏进口关税:10%
唇膏进口增值税:16%
唇膏消费税率 完税价格≥10元/克的,税率为15%
唇膏进口报关企业备案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有要求的:化妆品或美容美发等日化类经营范围;申请企业应为进口时货物的真实货主,并能提供所有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清单、产品配方等。

一、唇膏进口报关报检流程
1.香港接货,代理香港进口清关、安排中港运输;
2.货物到港,换单,准备单证申报;
3.报关报检,海关商检联合查验;
4.海关审价、征税;
5.商检抽样,出具检验检疫报告

二、进口唇膏注意事项
1.首次进口化妆品办理进口批文、备案,需要提前办理;
2.化妆品申报时准确分类:普通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又分为发用品、护肤品等,详细规范申报;
3.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检验时间2-4个月;
4.化妆品产地提供自由销售文件、官方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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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膏主要成份包含了蜡、油和色素等,基本成分离不开凡士林和蜡质,不过现在也有不含蜡质的新配方。而维生素A、E等抗氧化成分,以及SPF防晒功能,都是热门唇膏的卖点。如果唇部的皮肤比较敏感,最好选择含天然香料和香油成分的唇膏。 唇膏主要成分的具体功效如下
蜡:棕榈蜡、蜜蜡最常被使用的,棕榈蜡较不易熔化。
油:矿物油、植物油、羊毛脂,石蜡油(凡士林)。
着色剂:含有颜料或染料,口红使用的颜料须为较细的颗粒,才能均匀附着于唇上。一些具闪烁效果的口红也包含了云母、氧化铁、二氧化钛等成份。唇膏配方富含保湿、抗氧化成分(如甜杏仁油、苏枋木以及绿茶),双唇备受呵护,柔软丰盈,更添光彩。不要舔附着唇膏的嘴唇,以防中毒。要经常的卸妆才能保证唇部干净及健康。
凡士林:较滋润而不渗透,能长时间留在嘴唇上
薄荷:一种香料,有洁凉和消炎止痒的作用。
樟脑:有消炎、镇痛和帮助伤口愈合的作用。
羊毛脂:一种很有效的润肤剂。
芦荟:有防晒、润肤、保湿和祛斑的功效。
维生素E:可防止皮肤粗糙、开裂、出现斑疹、皱纹和粉刺。
日常涂抹的护肤霜涂在干燥的唇上并没有作用。嘴唇需要较滋润、维持时间较长久、能停留在嘴唇表面而不渗透的护肤品,这就是润唇膏。虽不能说润唇膏的作用是万能的,但它含有的主要成分的确是针对唇部皮肤的特殊需要,能够为双唇锁住水分提供屏障。

美容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进口美容化妆品清关关税

美容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进口美容化妆品清关关税

容化妆品是以美容为目的,作用于皮肤、毛发表面的化工产品,包括各种用于化妆的膏、霜、粉、脂、液、水、气溶胶等。

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美容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进口美容化妆品清关关税国外需提供资料:
1:生产日期证明、正本标签或标签扫描件
2:原产地证(官方机构出具)
3:成分配方表
4:品牌授权书(有固定必须显示内容,我司有模板)
5:箱单,合同,发票(出口商提供)
6: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国内加盖收货人公章)

美容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进口美容化妆品清关关税国内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空白盖章纸(A4)若干张,公章盖在右下角;
3:翻译件:外文标签翻译件
4:报关报检委托书及报关报检代码
5:无纸化签约
备注:如是借用报关公司抬头代理进口,则只需提供1、2、3项

美容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进口美容化妆品清关关税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国外需提供资料:
1:生产日期证明、正本标签或标签扫描件
2:原产地证(官方机构出具)
3:成分配方表
4:品牌授权书(有固定必须显示内容,我司有模板)
5:箱单,合同,发票(出口商提供)
6: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国内加盖收货人公章)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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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0000 香水及花露水 10.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41000 唇用化妆品 10.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42000 眼用化妆品 10.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43000 指(趾)甲化妆品 15.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49100 香粉,不论是否压紧 10.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49900 10 护肤品 16.0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
33049900 91 其他含濒危植物成分美容化妆品 16.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FE
33049900 99 其他美容化妆品 16.0 150.0 0.0 17.0 30.0 千克 AB
33051000 10 含濒危植物成分的洗发剂 12.7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FE
33051000 90 其他洗发剂(香波) 12.7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
33052000 烫发剂 15.0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
33053000 定型剂 15.0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
33059000 其他护发品 10.0 150.0 0.0 17.0 8.0 千克 AB
33061010 10 含濒危植物成分牙膏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FE
33061010 90 其他牙膏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61090 其他洁齿品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62000 清洁牙缝用的纱线(牙线) 10.0 70.0 0.0 17.0 0.0 千克
33069000 其他口腔及牙齿清洁剂 10.0 70.0 0.0 17.0 0.0 千克
33071000 剃须用制剂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72000 人体除臭剂及止汗剂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73000 香浴盐及其他沐浴用制剂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74100 神香及其他通过燃烧散发香气制品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33074900 其他室内除臭制品 10.0 150.0 0.0 17.0 0.0 千克

盐田爽肤水进口报关/黄埔进口爽肤水清关

盐田爽肤水进口报关/黄埔进口爽肤水清关

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爽肤水进口报关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

爽肤水进口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进口爽肤水注意事项
1.首次进口化妆品办理进口批文、备案,需要提前办理;
2.化妆品申报时准确分类:普通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又分为发用品、护肤品等,详细规范申报;
3.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检验时间2-4个月;
4.化妆品产地提供自由销售文件、官方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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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保湿水进口报关/黄埔进口保湿水清关

盐田保湿水进口报关/黄埔进口保湿水清关

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

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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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肤水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洁肤水清关资料

洁肤水进口清关流程
1、 SFDA备案(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快6个月(3个月检测、3个月单证审核)
2、进口口岸操作化妆品企业系统备案(上海进口的话需要,其他地方不需要)—第二次进口一样的化妆品能快速通关—这是上海实行的化妆品快速通关政策
3、报检(递交资料)
4、报关(海关审价)
5、报检【商检、查验、贴标签、贴CIQ(商检后会出)】
6、海关放行

洁肤水进口清关手续中文标签审核资料
1.《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3.化妆品标签的样张6份。
4.产品成分表。
5.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进口化妆品标签另提供:经公正的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或原产地证明。
7.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外文内容均需翻译成中文。
除化妆品标签样张以外的申请材料使用A4纸张装订成2套,受理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各持1套。
用于申请材料的化妆品标签样张:每1套申请材料附1份有中文标签的销售包装,如为裸体包装产品,须是反映产品外观、字迹清晰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图像。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还需在每套材料中提供1份原包装、说明书及其二者的全部中文翻译。
用于制作证书的化妆品标签样张:4份反映产品销售包装外观、字迹清晰的7寸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图像,将其置于A4规格纸张上(建议另附中文标签于纸张空白处),右上角注明审核申请书编号。制作证书用标签样张附于上报终审的材料中。
普通化妆品分类:
1.发用品、2.护肤品、3.彩妆品、4.指(趾)甲用品、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1.育发类、2.健美类、3.美乳类、4.染发类、5.烫发类、6.防晒类、7.除臭类、8.祛斑类、9.脱毛类
以上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项目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洁肤水进口报关配方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 化妆品组份国际命名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1)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3)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洁肤水进口清关注释说明:
1、本章不包括:
(1)品目13.01或13.02的天然油树脂或植物浸膏;
(2)品目34.01的肥皂及其他产品;
(3)品目38.05的脂松节油、木松节油和硫酸盐松节油及其他产品。
2、品目33.02所称“香料”,仅指品目33.01所列的物质、从这些物质离析出来的香料组分以及合成芳香剂。
3、品目33.03至33.07主要包括适合作这些品目所列用途的零售包装产品,不论其是否混合(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除外)。
4、品目33.07所称“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主要适用于下列产品:香袋;通过燃烧散发香气的制品;香纸及用化妆品浸渍或涂布的纸;隐形眼镜片或假眼用的溶液;用香水或化妆品浸渍、涂布、包覆的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动物用盥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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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范围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按作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清洁作用 去除面部、皮肤、毛发的污垢。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磨面膏、各种浴液、香波、护发素、洗面奶等。
2.护肤作用 保护面部,使皮肤柔润、光滑、御寒、防晒。这类化妆品如各种润肤霜膏、蜜、香脂、冷霜、防裂膏、防晒霜等。
3.营养作用 营养面部、皮肤,以保持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延缓皮肤衰老。这类化妆品如添加含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生物活性体的各种添加剂(如胶原、人参、芦荟、透明质酸、SOD等)各种营养霜。
4.美容作用 美化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这类化妆品如粉底霜、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眉笔、眼线笔、眼影、睫毛膏、指甲油、香水、古龙水、发油、发乳、摩丝、染烫发剂等。
5.特殊作用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有特殊功效。这类化妆品如祛斑霜、除臭剂、脱毛膏等。

监管条件 证件名称
1 进口许可证
4 出口许可证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8 禁止出口商品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C 入境货物通关单(民用商品验证)
F 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
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N 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
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U 白银进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a 请审核预核签章
s 适用ITA税率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u 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保税)
2 进口许可证(轿车用)
5 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
7 自动进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证明
9 禁止进口商品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D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
G 被动出口配额证
J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
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Q 进口药品通关单
T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Z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
r 预归类标志
t 关税配额证明
y 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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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华源商业大厦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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