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化妆品进口企业备案

化妆品进口报关企业申请条件
㈠ 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㈢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最近一次联合年检合格;
㈣ 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㈤ 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㈥ 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化妆品进口报关公司申请材料
(一) 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需盖章、法人签名);
(二) 收货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 收货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六) 企业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七) 与食品、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八) 拟经营的食品、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
(九) 2年内曾从事食品、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十) 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十一)资料提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深圳化妆品进口报关备案流程
(一)登陆“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有关信息,获取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在信息录入时遇到问题,可下载用户手册了解。
(二)将以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并按顺序叠放后,就近到深圳各进隶属海关(罗湖局、驻邮办除外)食检部门递交资料。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复出口)食品原料的、已在深圳海关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所在辖区隶属海关食检部门递交资料。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三)各隶属海关自受理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资料按要求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不符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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