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企业备案

进口化妆品清关前的备案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化妆品或美容美发等日化类经营范围;申请企业应为进口时货物的真实货主,并能提供所有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清单、产品配方等。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化妆品或美容美发等日化类经营范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品牌一份即可)
注:尚未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产品如牙膏、口腔牙齿清洁剂(假牙模膏及粉)、盥洗用皂及半成品、中间产品无需提供。
4.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原件盖公章,表式见附件)
5.授权公证书:生产商授权收货人办理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事宜的中方公证书(列明授权品牌)。


授权书内容:1)生产商授权收货人为授权品牌在华责任单位
2)授权收货人为授权品牌办理相关检验检疫事宜
3)授权收货人法人代表(或其他指定人)可以在相关进口文件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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